工程信息

盐步污水收集系统(三期)工程西南片区截污管网工程(六联段)项目

发布人:朱文鉴 2016-01-03
盐步污水收集系统(三期)工程西南片区截污管网工程(六联段)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盐步污水收集系统(三期)工程西南片区截污管网工程(六联段)项目 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以 相关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源生水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 工程造价约7362万元,最大管径为DN800。

2.3 计划工期: 480日 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计划开工时间为2016年 /月,竣工时间为2017年 /月。 具体开工时间以 监理人发布开工令 为准 , 工期不因雨天、假期等因素而延长。 中标人在施工期间必须配合 招标 人,如 招标 人有需要停工或开工,中标人必须执行。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和规模:

本工程为盐步污水收集系统(三期)工程西南片区截污管网工程(六联段)项目,本工程造价约7362万元,最大管径为DN800。主要范围包括十五个子项:中南路污水主干管管线工程子项、鄱阳路污水主干管管线工程子项、渤海路污水主干管B段管线工程子项、洪湖中路污水主干管管线工程子项、北村公路污水管A段管线工程子项、九村路污水管管线工程子项、北村公路污水干管C段管线工程子项、新世纪大街污水干管管线工程子项、中北路污水干管管线工程子项、西湖路污水管管线工程子项、北海路西侧污水管管线工程子项、华海路污水管管线工程子项、横江村污水管管线工程子项、北村公路污水管A段管线工程子项、渤海路污水管管线工程子项。

招标范围为:包括污水管道,路面破除、修复等本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总承包。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2.7 安全 文明施工 要求 :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 合格标准 。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 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 》以及佛山市一般性工程和特殊性工程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中的大型工程,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符合以下资质要求的其中一项: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1500万元 (适用于按照建建[2001]82号文标准颁布的旧版资质证书) ;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适用于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资质证书)。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4.4.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连续三年(2012、2013年及2014年)年度诚信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且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企业状态不为锁定状态,以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公布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 http://119.145.135.38/fscx/web/index build.do)中本企业的“企业基本信息”及“企业考评情况”栏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建筑企业和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其他人员不作要求)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或经延续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同专业同级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5.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处于被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锁定状态; 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不能同时担任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同时将视为刻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并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 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办理登记手续 。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 专职安全人员:至少3名,其中至少有2名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有效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且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网站上可以查询到人员的注册信息(投标人须在文件中提交以上网站的查询网页页面并加盖公章);其他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9对投标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9.1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须独立承接并完成过至少1项经公开招标的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 5800万元或以上截污管网工程施工业绩 (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业主证明及当地招标投标主管部门或当地集中交易机构网站的中(评)标信息查询网址。其中: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若中标通知书为两页或以上的,则中标通知书原件每页(或骑缝处)须加盖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公章;业主证明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办公固定电话;中标信息查询网址必须直接清晰以便核实,且所公示的内容必须是该工程的评标公示(告)或中标公示(告)。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业绩不予认可。

4.9.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 曾作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完成过至少1项经公开招标的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 5800万元或以上截污管网工程施工业绩 (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业主证明及当地招标投标主管部门或当地集中交易机构网站的中(评)标信息查询网址。其中: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若中标通知书为两页或以上的,则中标通知书原件每页(或骑缝处)须加盖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公章;业主证明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办公固定电话;中标信息查询网址必须直接清晰以便核实,且所公示的内容必须是该工程的评标公示(告)或中标公示(告)。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业绩不予认可。

4.10对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其他 主要技术管理人员 要求:

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给、排水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最低派出人数要求:1 人;

施工员:具有上岗证,或管理手册,或培训合格证书。最低派出人数要求:4人。

需提供投标人(或其佛山分公司)近半年( 扣除发布 招标 公告当月往前顺 推 6个月 )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施工员缴 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以投标人(或其佛山分公司)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11财务状况: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个会计年度( 2012 年、 2013 年及 2014 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均不得小于1,企业资产负债率不得大于70%,且投标人最近三年(2012年、2013年、2014年)平均年营业额不得小于人民币2亿元。注:企业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相关证明材料以近三年(2012年、2013年、2014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为准,并提供原件核对。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 佛山市南海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1000 元,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招标文件费(现金缴款),投标人凭收费回执递交投标文件。

5.2 报名时间: 2016 年 1 月 4 日 09 时 00 分起至 2016 年 1 月 8 日 17 时 00 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 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或EXCEL)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 。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担保金

本 工程 要求 投标人 提交 79.95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以 及 120 万元 的 诚 信保证金,合计 199.95 万元。 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担保金汇入到招标文件中指定的银行帐号(详见《附件1投标担保金递交和退回须知》。 投标担保金必须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确认手续后另行通知。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三楼)。

7.3出席开标人员要求:

7.3.1投标人应派授权代理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授权代理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和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进行当场验证,两种验证能通过其中任何一种即可;两种验证均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7.3.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包括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到场,开标前将对法定代表人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核查,不能通过核查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核对身份证后即可离场。

7.3.3授权代理人和法定代表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且须全程参加开标会。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5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须提交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财务审计报告、业绩证明材料(含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业绩)、拟派人员的相关证件及社保证明。逾期送达、未提供上述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进行核对或不符合规定的,其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hggzy.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cn/)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cn/)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1. 特别声明

11.1投标人的 投标报价已包含完成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范围内所需的全部措施费用。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所提供的内容只供参考,投标人可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增加或减少内容并列项报价。在结算时,除“打拨钢板支护桩”、“型钢桩”等基坑支护桩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外,其他措施项目费在施工过程中即使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发生变更也不予调整。

11.2工程量清单中的“顶管”的地质情况由投标人综合考虑,结算时,该项的综合单价将不因地质情况的变化而调整。

11.3中标人在施工期间应注意对原有沿线管道、电缆、通讯光缆等进行保护;若需使用包括但不限于物探、开挖摸查等各种方法物探方法查找管线及保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并包含在合同价中,招标人不予另行签证支付。若出现原有沿线管道因施工而造成损坏的,一律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11.4 施工过程中,中标人应合理优化施工方案,注意做好保护措施。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的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的损坏,由中标人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如需进行房屋鉴定,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1.5 中标人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以及招标人有关施工管理的规章制度的规定。

11.6 交工或竣工验收前,中标人需委托具备专业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已建成的管道进行CCTV(管径≧DN400)、QV等检测,并提交合格有效的质量检测报告及相应的影像资料。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源生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

地 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50座2楼

邮 编: 528231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 朱永平

联 系 人: 唐榕娟、陈彩凤

电 话:0757- 81188391

电 话: 0757-86319790、 8636169 1

传 真: 0757-8636868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nhhongzheng@126.com

2016 年 1 2 月 31 日

六联段图纸.rar

盐步污水收集系统(三期)工程西南片区截污管网工程(六联段)项目招标文件.pdf

2015.12.23定稿盐步污水收集系统(三期)工程西南片区截污管网工程(六联段)项目招标文件.doc

六联段工程量清单.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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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国际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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